“不成功不收费”的模式是指,律师在法律程序过程中不收取费用,只有当事人在该事宜中取得成果,才收取“成功费用”。
“不成功低收费”是指律师在法律程序过程中按照惯常收费率或折扣收费率收取费用(即,“基准收费”)5,如当事人索偿成功,其须向律师支付一笔额外的“成功费用”。收费总额超出协议基准收费的部分称为“提升元素”,该提升元素的金额可按基准收费的某个百分比额外计算,但是不得超过基准收费的100%6。双方在商定协议的时候须述明(i) 构成在有关事宜取得成果的情况,(ii)提升元素的计算基准,及(3) 当事人须在何时向律师支付成功收费。7
- 《仲裁条例》第98ZA条
- 《仲裁条例》第 98ZL条
- 《规则》第3(b)条
- 《仲裁条例》第98ZC条
- 《规则》第2条
- 《规则》第4(1)(b)条
- 《规则》第4(1)(c)条
- 《仲裁条例》第98ZD条
- 《规则》第5(a) 条
- 《仲裁条例》第98ZE条
- 《规则》第6(c) 条
- 《仲裁条例》第98ZQ条
- 《仲裁条例》第98ZR条
广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