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琴
现任职务 权益合伙人 副主任 数据合规法律服务中心委员 执业证号 14401202211519676 教育背景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学 硕士
业务领域工作经历
北京合弘威宇(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从事立法起草、审核工作
广州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经济法教师
专业经验
张丽琴律师具有10年以上的地方立法起草、审核工作和立法后评估实践经验,对行政合规具有深入研究,曾承接《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项目,参与《广州市数据条例》《广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立法研究,善于从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等方面提出问题和对策措施,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建设,牵头30多项立法项目的起草、评估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对企业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控,对数据合规有深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代表性案例:
一、受托起草立法项目情况
1.受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起草《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受广州市教育局委托,起草《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
3.受广州空港委委托,起草《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办法》;
4.受广州空港委委托,编制《权责清单目录》;
5.受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起草《广州市革命史迹管理办法》。
二、参与地方立法论证情况
1.受广州市司法局邀请,对《广州市校园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论证;
2.受广州市司法局邀请,对《广州市社会急救条例》进行立法论证;
3.受广州市卫生健康委邀请,对《广州市传染病管理规定》进行立法论证;
4.受广州市司法局邀请,对《广州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进行立法论证;
5.受广州市司法局邀请,对《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进行立法论证;
6.受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邀请,对《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进行立法论证;
7.受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邀请,对《广州市青年创新促进条例》进行立法论证;
8.应广州市司法局要求,对限制共享电动单车合法性进行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