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婷
现任职务 执业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执业证号 14401201811046582 教育背景
广东警官学院大学 法律学士
业务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商事诉讼|企业劳资关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工作经历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广东君直律师事务所
广东千法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
专业经验
擅长领域
周春婷律师擅长处理民商事争议案件,包括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商事诉讼,企业劳资关系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曾任职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参与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铁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等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的案件审理工作。如今已拥有六年律师工作经历,曾担任梅州市五华县司法所、南沙消防单位等大小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 疫情期间代理陈某与某公司的口罩买卖合同纠纷,取得了超出客户预期的胜诉结果;
- 代理多宗离婚案与劳动纠纷案件,最终获得顺利调解结案,令客户满意的结果;
- 常年参与代理广州某银行追偿大量的金融借款;
- 曾担任梅州市五华县司法所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 曾担任广州南沙消防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 为广州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服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