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洁仪
现任职务 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 14401202211564726 教育背景 业务领域
工作经历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专业经验
擅长领域
刘洁仪律师擅长办理民商事诉讼及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过借款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名誉权纠纷、继承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各类型民商事诉讼案件及劳动争议案件。曾为知名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争议解决服务,熟悉诉讼及执行程序。此外,刘洁仪律师曾为多家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劳动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主要服务客户包括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珠海华润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等。
刘洁仪律师接受了系统的中国法与欧盟法的教育,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表达能力。态度与经验相结合,理论与实践互贯通,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及处理案件能力,积累办案经验和心得,力求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
代表性案例
1.某国有企业与恒大地产集团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代理某国有企业与恒大地产集团等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高达1亿余元。刘洁仪律师积极与客户沟通准备起诉材料、组织证据,积极与广州及烟台两地法院沟通,成功应对并解决案件移送管辖等障碍,并成功证明恒大集团应依法依约承担担保责任,最终取得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的胜诉成果,令客户满意。
2.某银行与东莞某实业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代理某银行与东莞某实业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原告因贷款风险分类等级被银行下调并上传征信中心而起诉银行侵犯名誉权并索赔,庭审中刘洁仪律师充分论述银行基于审慎经营原则而作出的行为符合金融监管规定,最终让一审法院认可银行的行为并不存在违规情况,继而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3.某银行与崔某委托理财纠纷案
某银行客户崔某起诉银行称银行员工误导其购买了某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称银行员工在销售过程中对其作出了虚假收益承诺,违反适当性义务,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余元。刘洁仪律师接受本案委托后,积极调取理财销售时相关材料,拟证明银行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存在过错,未违反适当性义务,相关理财风险及损失应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取得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的胜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