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庆业荣获司法部颁发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书
5月15日,司法部举行第十三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颁证仪式。司法部部长贺荣为36名新增委托公证人颁发委托书并发表讲话。颁证仪式由副部长王振江主持。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裕文、副部长左力出席颁证仪式。天商律师事务所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胡庆业荣获司法部颁发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书》。

贺荣指出,建立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是中央政府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解决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法律体系之间公证文书往来使用问题的创举。司法部先后十三次委托568名香港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办证累计已超过190万件,为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胡庆业律师现为天商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香港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范畴是争议解决,曾任职于多家著名的国际律师事务所。胡律师擅长处理国际仲裁及民事和刑事诉讼,包括合约及侵权申索、商业纠纷、股东纠纷及清盘、网络诈骗、诽谤、财物归还及雇佣纠纷。他对于各种航运法律事宜亦有丰富经验,包括船舶租赁、造船、船舶事故、船舶买卖、船舶扣押及放行、国际货物买卖、船舶融资、货物索偿、提单、信用证、海上保险及其他跨境运输纠纷。胡律师擅长处理航运及物流业的诉讼、调查及竞争法合规事宜,并曾为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讲解竞争法事宜。目前,胡律师是香港、深圳、上海等多地的专业仲裁团体资深会员或认可仲裁员。他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建筑、房屋、护照等多个不同上诉审裁机构的委员或主席,并获委任为地产代理监管局及税务上诉委员会的成员,以及香港律师会辖下的仲裁、运输及物流以及执业者事务等多个委员会的委员。

关于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的背景

按照司法部《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和内地联系日益紧密。许多香港同胞到内地探亲、定居、领养子女或结婚,大量的港商到内地从事投资、经商活动,但由于内地有关部门及人士无法了解香港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如香港居民到内地登记结婚,对方必要了解其婚姻状况;港商在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内地的合作伙伴或银行、工商登记机关亦有需要对香港公司有若干的了解,如公司的商业登记纪录,董事或股东数据,财务状况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凭借其法律专业及丰富经验为香港居民、企业到内地进行民事、商业活动所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提供一个证明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