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为我这个案件进行调解,如果没有你的尽心帮助,我真的不知怎么好……”3月23日,当事人张女士特意订做了一面写有“为民办好事 人民好管家”的锦旗,送给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保险法律事务部部长陈春安律师,以表达感谢之情。
张女士因婚姻问题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为该法院的人民调解员,陈春安律师接受法院指派,会同相关工作人员查阅案件材料,发现被告有“恶习”,符合民法典判决离婚的条件。为此,陈春安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能,秉持着家事无小事的态度,多次耐心与被告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分别从法律层面上、情理上进行解释和疏导,引导被告理性面对婚姻现状。经过他们长达三个多月的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感愧疚,同意与张女士解除婚姻关系,最终圆满地化解了该起离婚纠纷,真正做到了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这面锦旗不仅是对陈春安律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充分肯定,还承载着对天商律师事务所的高度信任。今后,天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会继续坚守人民立场、践行为民宗旨,发挥所长、主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