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颜勇主任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依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选任程序,2022年9月5日,广东省司法厅发布《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任命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的公告,决定任命我所颜勇主任等93人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2年9月5日至2027年9月4日。

这是本所颜勇主任第二次被聘任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上一届履职中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颜勇主任表示,本届将继续勤勉尽责,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馈组织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