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天商所与天行健所党支部联合在韶关开展“春雨计划”公益活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应省律师协会创新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 百所兴百村”活动号召,2023年7月28日,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天商所、天行健所党支部在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开展“春雨计划”——关爱留守儿童系列公益活动。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叶港,天商所执行主任邓捷,天行健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少敬担任领队,天商所管委会主任、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林启智,管委会副主任、党支部宣传委员梁靖等一行12人参加本次活动。

7月28日下午,一行人到达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陈江村委会,与陈江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各方举行座谈会。浈江区新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宇锋、陈江村委会驻村第一书记谢新荣、陈江村委会副主任潘电文对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天商所、天行健所党支部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浈江区新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宇锋介绍了浈江区新韶镇陈江村的基本情况,同时表示本次党建结对共建和“春雨计划”公益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给到困难群众家庭实实在在的帮助,让留守儿童、贫困户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怀。

浈江区新韶镇陈江村委会副主任潘电文介绍了本次活动慰问对象的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讲述了造成几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

天行健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少敬表示,天行健所始终坚持提供优质的村居法律服务,深入基层,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和帮助。

天商所执行主任邓捷表示,天商所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职业本色,“春雨计划”系列公益活动是天商所的的特色公益项目,本次“春雨计划”韶关站是第二场活动了,之后也会持续开展更有深度和广度的公益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叶港表示,本次公益活动为困难人群办实事、解难题,为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助力村民法律服务需求等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和帮助,同时也给律师学研究工作带来许多有益的启发。

会上,各方就开展党建结对共建、公益活动等相关事宜展开探讨,达成共识,现场天商所、天行健所与陈江村党支部派代表共同签署了《党建共建结对协议书》。
本次活动走访了高陈江村六户留守儿童及贫困户,通过走访详细了解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等情况,鼓励留守儿童乐观自信、积极向上。叶港、邓捷、王少敬等关切地了解困难家庭生活情况、收入来源、生活保障等问题,并为困难家庭赠送生活物资。

家庭一:小明(化名),男,今年8岁,就读于某小学,家庭成员4人,父亲务农,母亲无劳动能力,奶奶年迈,靠父亲一人务农收入生活,家庭困难。

家庭二:小花(化名),女,今年16岁,就读于某职校,家庭成员2人,父亲亡故,母亲肢体残疾二级,失去劳动能力,主要经济来源是政策性低保,家庭困难。

家庭三:小龙(化名),男,今年9岁,没有上学读书,智力残疾2级,家庭成员3人,单亲家庭,奶奶年迈,无劳动能力,靠父亲一人做临时工维持生计,经济来源不稳定,家庭困难。

家庭四:小强(化名),男,今年14岁,就读于辖区内某中学,家庭成员4人,母亲智残二级,父亲务农,有一个年幼的妹妹,经济来源为政策性低保,家庭困难。

家庭五:小新(化名),男,今年6岁,现读幼儿园,家庭成员4人,父亲亡故,单亲家庭,哥哥和母亲是智残人员,经济来源为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家庭困难。

家庭六:小伟(化名),男,今年5岁,智残,未读书,家庭成员6人,两个哥哥在读书,经济来源为母亲务农收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家庭困难。
天商律师事务所会继续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职业导向,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和维护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