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系列沙龙”在天商所成功举办

11月29日下午,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多元化争议解决(ADR)法律专业委员会、海事海商与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第18期“涉外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系列沙龙——走入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本次活动在天商所开展,通过律兴APP同步直播,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汉根律师,天商所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康亚男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广州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和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晖律师、多元化争议解决(ADR)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石新律师担任与谈嘉宾,天商所数据合规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争议解决部负责人陈玉婷律师负责主持,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浩律师出席活动。本次活动干货满满,吸引了线上近500人次观看。

天商所颜勇主任发表欢迎辞。他表示,近来,天商所发展迅速,感谢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多元化争议解决(ADR)法律专业委员会、海事海商与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携手走进天商所,这是天商所的荣耀。天商所一定会继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和为民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并预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赵汉根主任通过《IBA取证规则》与国内证据规则的比较,阐明了我国现行仲裁法关于证据提供、及证人证言和证人出庭的问题等规定中存在的不足,重点介绍了现行IBA规则对于各类证据的处理方式,和仲裁庭可以发出规定保密义务的具体条款的指令等内容,分享了诸多干货。

康亚男律师以“香港《仲裁条例》简介”为题进行业务分享,从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详细讲解了仲裁条例的目的、特点等内容,强调了“法院只有在本条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可干预争议的仲裁”等原则,并结合实际案例,全面介绍了仲裁庭可作出的临时措施和初步命令,及香港法院在仲裁程序中的角色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

黄晖律师以“国际商事仲裁取证规则以及相关立法衔接”为主题,分析了我国律师在代理和参与仲裁案件中的欠缺之处,揭示了我国仲裁未能充分发挥仲裁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更加灵活优势的问题。黄晖律师还结合其办案经历,讲解了如何利用现有法律规定和规则进行取证,以及对IBA证据规则作进一步的剖析解读,分析了证据开示制度的特点并强调证据开示证据的重要性,建议我国律师必须理解和加以利用。

石新律师以“国际律师协会(IBA)取证规则修改”为主题,围绕线上听证、非法证据排除、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以及文件的翻译四方面内容的修改进行展开,分析了线上听证面临的挑战并提出解决建议,总结了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目前有待明确的问题,介绍了实践中一些领先的国际仲裁机构对仲裁中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问题进行的初步探索,讲解了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所提交文件的翻译要求变化。石新律师认为本次IBA《取证规则》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仲裁的灵活性和效率性,对于我国仲裁程序的优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有利于深化粤港两地法律界的人员合作和经验共享,进一步提升律师参与涉外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的专业水平,增强律师在仲裁法律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未来,天商所将继续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不断强化律所涉外领域的专业力量,努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致力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的具备涉外特色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