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商研究丨跨境直播电商的法律挑战——以越南为例
一、跨境直播电商
(一)直播电商在中国的发展直播电商模式自2019年以来在国内获得爆发式增长,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机构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联合其他机构发布的《直播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报告(2023—2024年度)》,2023年度国内直播电商渗透率达到了37.8%,同比增长24.3%,即在保持多年双位数速度增长后,直播电商的销售额已经达到全部电商销售额的三分之一。在高速增长的背后,直播电商模式不同于传统货架电商模式的优点也越发清晰,如在直播过程中可以向用户展现商品的更多信息,与用户的高强度互动性等等,能够获得用户更高的信任认可度,从而提高成交转化率。

(二)跨境直播电商在越南的崛起

根据越南本土市场调研机构Q&Me于2024年6月3日发布的《Vietnam EC trend in Vietnam 2024》(2024年越南电子商务趋势)显示,越南当前最受欢迎的前三个电商平台分别是Shopee、TIkTok和Lazada。在TIkTok借助短视频优势发力直播电商试图后来居上的现在,Shopee和Lazada也都对直播电商加大投入,可以说,直播电商在越南方兴未艾。

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借助直播手段在跨境电商平台直接卖货给越南消费者成为新的增长点,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跨境电商为例,2024年1-8月,对越南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速同比高达57.1%。中国企业在境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行直播,直接与越南消费者互动沟通成交卖货,已经成为一条新的赛道。

二、跨境直播电商特点
由于直播电商高度依赖主播对商品信息的了解和对用户心理的把握,相比于传统货架电商而言,直播电商对主播的要求相当严格且多维。主播不仅需要具备深入的产品知识和流畅的表达能力,还需要有强大的镜头表现力和互动控场能力。对于跨境直播电商而言,用户所购买商品基本为境外产品,则更加依赖主播的“带货”能力。对于我国电商卖家而言,如何根据越南本地用户的文化特性、民族个性乃至购物习惯等选取合适品类货品、制定产品销售策略,以适应越南市场特点都是大难题。从最近几年东南亚市场来看,由目标市场的本土人士使用本土语言对目标市场的用户进行直播的方式更具有市场适应性。国内企业为适应这种直播方式大部分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或者聘用外籍人士在国内进行直播;或者直接前往目标市场国家设立关联机构招聘本土人员进行直播;或者与目标市场本土机构进行合作,由合作伙伴负责具体直播。

三、跨境直播电商的法律挑战
如前所述,国内企业实现跨境直播电商有不同直播方式可以选择,但都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以下以越南为例略作介绍。(一)不同经营模式下面临的共同法律风险产品质量方面。越南消费者选择货到付款作为支付方式以及收货后退货的比例一直相对较高,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除直接减少产品销量,增加企业成本之外,同时也将面临来自电商平台管理方乃至越南当地主管行政部门的管制。一方面,电商平台对于出售不符合当地产品质量要求的商家可能采取罚款、冻结账户或店铺销售许可等措施;另一方面,根据越南当地2024年7月1日生效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业组织和个人必须确保产品、商品和服务的安全、计量、数量、数量、质量和使用依照登记内容、通知、公告、上市、广告、介绍、协议、承诺或者依照法律规定销售、提供给消费者的。此外该法同时还要求电商平台不得删除消费者真实评价。当地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电商平台下架产品乃至关闭店铺。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产品质量监管类似,越南当地行政主管部

门与电商平台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版权、专利、商标等在国内收到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同样在越南受到保护。常见的侵权行为多为仿冒商标或者品牌产品进行销售,或者以与高度知名品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品牌名称误导消费者。对于跨境销售而言,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种风险,即国内商家所售产品在国内采购时属于正品,但并无越南当地的品牌销售授权,此种情况仍可能被认为侵权行为。

(二)聘请越南人员为主播在国内进行直播时的重要风险

国内企业聘请越南人员在国内进行直播,首先面临的就是解决越南人员在国内工作的合法性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如聘用未取得合法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越南人员,则可能面临每聘用一人,则处罚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如有非法所得的,还将被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时,首先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1)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明;(2)聘用意向书;(3)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4)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5)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用人单位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获批后,用人单位将许可通知发给拟聘越南人员,越南人员办理工作签订后入境后再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工作居留证件。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三)在越南当地开设关联机构聘请当地人士在当地进行直播的重要风险

在越南当地招聘当地人员进行直播活动,较国内直播更容易受到越南当地职场文化的影响,从而可能产生劳资纠纷。且对于直播电商而言,因直播活动参与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休息时间与一般劳动者有较大区别,了解当地劳动法律规定做好合规工作,则显得更为重要。

越南现行《劳动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1.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2.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每天或每周的工作时间,但应通知劳动者;如果按周决定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 10 小时和每周 48 小时。”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1.劳动者每周至少有权连续休息24 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因工作周期而无法每周休息,用人单位应确保该劳动者平均每月至少有4天的休息时间。2.用人单位可以决定将每周休息时间安排在星期日或其他固定的工作日,并应将其纳入内部工作规定。”

简言之,越南当地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天休息假期,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10个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8个小时。而在直播电商中,一般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如晚上和周末才是直播活动主要进行时间段,对于聘请越南当地劳动者的直播电商企业而言,在合规前提下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相当重要。当然,企业也可以安排进行加班,用人单位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1.获得员工的同意;2.确保员工的加班时间不超过每天正常工作时间的50%;如按周决定正常工作时间,则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时间的总和不得超过每天12小时和每月40小时;3.确保雇员每年的加班时间不超过 200 小时,但本条第 3 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对于女性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及以上的女性劳动者加班,也不得安排正在抚养1岁以下婴儿的女性劳动者(劳动者同意除外)加班。

(四)与越南当地机构合作,由合作机构负责直播的重要风险

中国企业不直接参与直播,负责货物发货物流和收款,该种模式类似于国内企业聘请国内MCN机构进行带货,只是主播从国内直播换成国外主播而已。对于国内电商企业而言,最大风险在于因不了解越南MCN机构导致货物销售无法达到预期而产生的争端纠纷风险。

越南于1995年9月12日加入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公约》,公约缔约国作出的商事仲裁结果可以被越南法院承认及执行,当然实践中越南境外仲裁机构所作仲裁仍存在被越南法院拒绝承认及执行的风险。

目前越南境内能够作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机构有越南国际仲裁中心(简称:VIAC),其是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 1993 年 4 月 22 日第 204/TTg 号决定成立的,由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于 1963 年)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成立于 1964 年)合并而成。如国内企业希望通过VIAC处理与越南当地机构产生的争端,则可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将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至越南工商会越南国际仲裁中心(VIAC)依据其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VIAC仲裁流程如下:1申请人向VIAC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2.申请方支付仲裁员报酬费用和VIAC管理费;3.VIAC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其他相关文件和前述费用10日内向被申请方发送通知、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4.被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之日起 30 日内,向中心提交答辩书;5.仲裁庭组成并进行审理后作出裁决。

结语
在国际贸易形势愈发复杂多变的情境下,近一亿人口的越南市场对中国企业的吸引力也愈发显著,越来越多的中国电商商家开始利用跨境直播平台,将优质商品直接推荐给越南消费者。在这一过程中,确保所有操作合法合规至关重要,将更加有效拓展越南市场,实现互利共赢的跨境贸易新局面。
师简介
唐伟文
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唐伟文律师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民商事复杂争议处理和民事行政交叉诉讼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一、办理大量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人身损害、公司纠纷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合同审查、内控制度建设、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的经验。

二、先后为广州市某水务部门、某交通运输部门、某司法部门、某街道等不同层级机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丰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决策咨询方面的经验。

三、办理多个涉外案件,具有一定的涉外案件处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