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以党建促所建;
(二)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体系;
(三)全方位建章立制,制订一系列科学高效的规章制度;
(四)大力推进行政(运营)服务流程化、标准化、精细化建设;
(五)加强执业风险防控教育和警示。
二、专业化建设
(一)组建专业部门和平台;
(二)引进专业人才;
(三)推出优势精品业务领域;
(四)试点推进“一主两辅”“客户共享”等举措;
(五)建立相对完善的培训体系。
三、品牌化建设
(一)律所执行主任主抓品牌建设,专门设置品牌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设立品牌宣传专员;
(二)建立专业部门考核奖励机制,保证律所举办品牌活动和发表专业文章等品牌宣传热度;
(三)设置业务建设工作委员会,统筹各专业部门举办高质量、高影响力、开放性的品牌系列专业活动和形成高质量业务建设成果;
(四)打造年轻活力的家人文化,举办丰富多彩的律所文化活动;
(五)定期举办品牌认同、价值理念培训以及品牌宣传技能培训,提升品牌凝聚力和品牌宣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