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受托起草广州革命遗存立法 弘扬革命精神和传播革命文化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6届27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革命遗存保护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作为2022年广州市重要政府规章项目,将按照程序报请中共广州市委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

广州作为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策源地和先行地,革命遗存数量众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对保护和利用省内革命遗址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鉴于《省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全省范围内,且其调整对象为革命遗址,未包含承载和反映革命历史的可移动实物。为此,广州市结合本市实际,对《省条例》有关规定作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并拟将承载和反映革命历史的可移动实物予以保护利用,以更好地开展广州市革命遗存的调查、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工作。 
2022年2月,受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由律所副主任张丽琴律师带领,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行政立法团队负责起草《办法》。天商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弘扬革命精神、传播革命文化为核心,以统筹推进革命遗存的保护利用工作为出发点,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将广州市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固化上升为《办法》内容,并将广州市的革命遗存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在《省条例》基础上进一步法治化,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强化工作实效。 
按照合同约定和立法送审时间要求,天商所如期形成《办法》初稿、注释稿等符合立法送审材料,配合委托单位报送广州市司法局审查,并协助委托单位配合市司法局《办法》审查工作。接下来,天商所将继续协助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做好《办法》公布、解读和实施工作,推动《办法》有效实施。